行业资讯 / Industry Information

Jul 18 , 2022

GS1系统在物联网标识行业的应用调研与梳理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近些年,随着产业数字化的发展,我国数字经济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商品条码作为商品的“身份证”参与商品数字化的全过程,在商品数字化应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充分了解编码、标识、数据采集等环节的编码解决方案服务商、软件平台服务商、标识设备供应商、软硬件系统集成商(以下简称标识企业),对GS1系统的熟悉程度和应用情况进行了调研。

行业现状

  随着物联网工作的推进,围绕标识的应用、技术和需求都在不断增强和拓展。当前物联网标识以满足客户企业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喷墨、激光等技术,主要以一维条码、二维码为载体,在饮料、食品、电子、工业产品、服装、烟草、医药、社会管理等领域实现客户企业需要的追溯、防伪、产品管理等功能。物联网标识类应用发展迅猛,条码、标签和RFID等技术在产品追溯、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资产跟踪、防伪识别等方面应用日益广泛。一些新的需求和趋势逐渐呈现:大规模跨行业类的标识应用需求凸显,如智能物流领域,货物标识信息管理,涉及生产、物流、商品管理、食品溯源类等行业;二维码成本低廉,方便易用,且容易切入到O2O营销模式,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购物、优惠券领取、追溯防伪等逐渐成为潮流;以一维条码、二维码和RFID为载体基于GS1标准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 应用,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同推动和参与下,稳步推进,实现了医疗器械不同程度追溯,有利于保护患者安全和医疗器械国际化的监管优化;基于智能手机和RFID技术的物联网标识类应用在行业领域和公众服务领域逐步展开,如电子钱包、电子票据、电子证件等。

  标识企业采用的编码标准分为两种情况:在服务出口型企业或客户企业要求采用GS1标准时,采用GS1标准为客户企业提供编码、标识、数据采集和应用等服务;在服务非出口型企业或客户企业没有要求编码标准时,其通常采用自己的编码规则为客户企业提供服务,并将客户企业的产品数据资源留在自己的数据平台中,为客户企业提供持续性数据服务,这样虽然增加了粘性,但也为客户企业的产品推广增加了诸多不利因素。

问题梳理

  通过与标识企业座谈和现场参观等方式,初步了解物联网标识行业的一些情况。物联网标识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客户企业对标识、标签、编码规则和标识技术等知识不了解,一般由标识企业提供编码和标识解决方案,标识企业在保障自身利益情况下为客户企业制定达到预期效果的解决方案。从表面上看,这种解决方案虽然满足了客户企业的需求,保证了服务商的利益,但只能在闭环的环境中使用,无法融入社会管理体系中。物联网标识行业产品标识编码规则不统一,增加客户企业供应链的成本,也不利于客户企业大范围的推广产品。在工业物联网领域,产品广泛,不同的厂商拥有自己的编码体系,不同的编码体系间具有不可识别性,因此工业互联网平台级的数据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需要不同企业间进行编码规则转化,共享效率较低。客户企业对编码规则与商品数字化应用存在的障碍不清楚。软件平台服务商为客户企业制定产品编码和标识解决方案时,容易忽略客户企业参与产品管理、商品数字化应用可能遇到的障碍,如电子商务数据互联互通、网络平台数字化监管等。

  部分标识企业采用自己的编码规则没有采用GS1标准,对为客户企业提供采用GS1标准标识产品的解决方案存在已有利益无法保障的担忧,希望对标识行业采用某种编码规则出台相应行政命令或行业政策。

问题分析


  物联网标识行业对物联网、标识载体、标识技术和编码规则等知识要求较高,因此对客户企业涉及的相关领域知识培训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客户企业不需要掌握物联网标识的所有知识,只要理解采用GS1系统的重要性以及对企业未来发展所潜在的优势即可。产品数据互联互通,首要是产品标识,标识规则不统一,无法做到数据交换时的畅通,容易导致数据平台的技术壁垒,形成数据孤岛,增加数据交换的成本。从生产企业角度看 不同的厂商采用不同的编码规则,在企业内部管理中,能够实现产品的追溯和管理,在进入流通和终端店铺环节时,采集数据需要配备不同的数据采集器或识读器,既增加了生产企业推广成本,也增加各个环节人力资源成本,不利于生产企业大范围、深度推广自己的产品,直达目标客户。从互联网平台角度看 互联网平台的核心是数据的互联互通,通过数据为客户企业提供服务,当客户企业使用平台或平台为客户企业提供服务时,同一个平台一定是统一的标识规则,当不同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交互时,数据标识规则决定了数据交互的成本和效率。

  从政府监管角度看 不同客户企业采用不同的编码规则或体系,就会造成产品标识(产品“唯一身份证号”)的不唯一,当市场抽检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无法形成统一的产品数据。生产企业的产品是多种多样的,容易让消费者产生错觉,一款产品存在问题,整个企业的产品都存在问题,给生产企业带来无形的损失,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改进。部分标识企业没有采用GS1系统为客户企业提供服务,有两方面原因:其将企业客户数据存储在自己的数据池中,对数据的把握更灵活,可以增加企业客户的粘性,使数据流通形成闭环;客户企业更换不同服务商时需要的成本较高,降低客户企业更换服务商的期望。从产品全生命周期看,国家对产品出台的法律、法规就有几十项,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达几千项,虽然这些没有直接对产品采用的标识规则做出要求,但这些都是生产企业必须遵守或建议采用的;各级政府对“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建设及应用要求,消除数据壁垒是发展趋势,对生产企业、标识企业采用统一的标识规则是必要和现实的。


上一篇

国家药监局发布《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

下一篇

生产跟踪系统这样实现生产过程全追踪

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