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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1 , 2020

CCN中商参与起草《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于6月15日实施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工业国家,食用油一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原料,在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生活中常见的食用油品类主要包含了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芝麻油、棕榈油、橄榄油、亚麻籽油等等。据悉,我国的食用油市场已达5000万吨左右。随着食品油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免出现鱼龙混杂之象,总有一些以次充好和以假乱真的事件发生,来扰乱公众视野和消费信心。

  日前,《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T/CFCA 0014—2020)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将于6月15日开始实施。这一举措将为规范食用油流通安全,保障产品品质安全提供标准依据。


  该标准由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香驰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副食流通协会食品安全与信息追溯分会、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中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N中商)、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农业农村部食品与营养发展研究所等11家单位共同起草完成,适用于食用油出厂、物流、销售、流通加工等流通过程中的信息追溯管理与信息共享,生产过程中的信息追溯可参照使用。


 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要求中,《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T/CFCA 0014—2020)团体标准从通用要求、系统功能、追溯标识、追溯采集的编码管理、采集的基本信息内容和表示5方面进行细分规定。

  其中,对于追溯标识,规定食用油流通过程中应带有信息追溯标识,信息追溯标识应具有唯一识别身份码;与此同时,应加强对商品追溯标识的保护,确保信息追溯标识清晰、完整、未经涂改,出现商品信息追溯标识损坏情况时在生产厂商的协助下第一时间更新信息追溯标识;若需对商品更换标识或另行添加包装的,其新增信息追溯标识应与原标识保持关联一致,同时应具备防伪、防复制功能等。


  最后,《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T/CFCA 0014—2020)团体标准从原料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进行规范。而追溯信息管理方面,《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T/CFCA 0014—2020)团体标准也从4个方面进行规定要求,包括信息存储、信息传输、信息安全和信息管理。

  此次《食用油流通追溯管理规范》(T/CFCA 0014—2020)团体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不仅有利于规范食用油的流通秩序,制约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食用油对社会危害的影响,促进整体食品业的健康发展;还可以帮助食用油企业建立更完善、更流通的追溯管理体系,实现企业的产业升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食用油流通成本,保障食用油流通安全,确保食用油品质安全,让消费更安心!


  来自CCN中商的市场总监王刚先生说到,他很荣幸可以成为此次标准的起草人之一,由于疫情的关系,这项标准的产出过程也是首次采用了审查专家与起草专家在线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非常特别也很有纪念意义。

  他还说到:“追溯体系的建设,一方面是对消费者的利益保护,另一方面也是对企业品牌形象的保护。我们传统追溯模式,是从源头上赋码,数据采集,将整个追溯链条上的数据进行关联。然而很多外界不知道的是,CCN中商的追溯建立背后是一个庞大的数据库管理平台,这个平台不单能实现完整的数据采集和分析,还能为企业达到精准营销的目的。目前企业托管到CCN中商数据中心的追溯及防伪编码数据总量已达近二百亿条。追溯码日均新增几百万,日均需处理数据上千万,从应用本身要求,这些数据需及时快速准确的被处理,以支撑用户的查询。当然我们还能做到一点,那就是我们针对经销商窜货的现象,制定出针对经销商防窜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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